根据《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市级统一部署要求,市妇联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经集中会审、二次复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三个清单2021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现将《市妇联2021年度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与我单位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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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妇联2021年度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