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9-01-02 08:54 |
江南集中区工委办公室,各县(区)妇联、体育局、总工会、体总,九华山工委政治处、经济社会发展处,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平天湖风景区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科协所属学会: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9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发挥体育在丰富妇女体育健身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示池州妇女的靓丽风采,市妇联、市体育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市体育总会决定举办池州市第十届女子健身操舞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
1、《池州市第十届女子健身操舞比赛竞赛规程》
2、《池州市第十届女子健身操舞比赛报名表》
3、自愿参赛责任书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池州市体育局
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池州市总工会
池州市体育总会
2019年1月2日
附件1:
池州市第十届女子健身操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池州市体育局、池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池州市总工会、池州市体育总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3月初在池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协办单位
池州市踏歌舞蹈艺术学校
四、冠名承办单位
池州国际会展中心
五、参加单位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院,街道、乡镇及其他社会团体等。
六、竞赛项目
规定套路或自行创编、选编的广场健身操舞(含健身操、持杖操、健身秧歌、排舞、健身街舞、交谊舞等),综合比赛,不分单项。
七、参加办法
(一)赛事规模控制总队数不超过20支。
(二)各单位参加队数不限,每队限报一项。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会、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和晨晚练健身辅导站、健身俱乐部等社会团体名义报名均可,允许自由组合及各类企业冠名参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每队教练员1名,运动员8-16人,鼓励男性参加。
(四)运动员资格:运动员身份不限,年龄符合参赛要求,但需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次比赛。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队员需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五)年龄限制为18—60周岁,即: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竞赛办法和要求
(一)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8年版《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及其他单项特殊规定。
(二)比赛时间:
1.如选择各项规定套路参赛,按所选套路规定时间。
2.选择自编套路动作参赛,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
(三)动作编排:
1.各项自编套路表演形式、风格、音乐不限。主题应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编排要符合科学性、艺术性、健身性,符合运动员年龄生理特点。
2.动作和音乐应符合所选舞种的风格,协调整齐,姿态造型优美。不允许出现舞台化、情绪化的编排。
3.队形具有五种以上的变化形式。
4.动作编排具有安全性,防止抛接、托举、倒立、翻腾等技巧性动作的出现。不允许出现轻器械的技巧和抛接动作。
(四)器械、服饰:
1.可使用轻器械(健身球、踏板、哑铃、杠铃、橡皮筋、绸巾、花环、手绢、扇子、越野手杖等)。
2.健美操运动员头发须梳系于后,不允许使用皮带、飘带和花边等悬垂饰物,允许化淡妆,禁止带首饰。
3.运动员服装、服饰、鞋款式不限,但要适合参赛项目风格特点并搭配协调,化妆、彩绘、花纹图案贴纸均可,可佩戴与表演相关的饰物。
4.全队服装颜色、款式一致,大方得体。
(五)场地、音乐:
1.竞赛场地均为18×16米。
2.伴奏音乐节奏清楚,节拍鲜明,起到烘托气氛,激励情绪的作用。
(六)赛制: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录取一、二等奖名额。
(二)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若干名。
(三)各奖项分别颁发奖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1月20日前将报名表、保险单复印件和自愿参赛责任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大会组委会竞赛组,邮箱:8098w@163.com。
同时将各参赛队的简介(不超过150字)及合影照片两张(要求能充分展现参赛队风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二)培训及报到:为保证比赛的规范性,主办方将于报名结束后,举办比赛规则培训班,请各参赛队届时安排领队及教练参加,并于培训会上确定参加赛前预备会和抽签的时间地点。
市妇联联系人:胡雪梅 电话:0566-2088093
十一、经费
交通、食宿费:各单位自理。
十二、其他
(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竞赛组。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