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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全市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市委办池办秘[2002]62号文件规定,市妇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广大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出台,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县、区妇联和市直机关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加强统战联谊,发展对外交往,开展项目合作。 8.负责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负责市直机关妇女委员会的工作。 10.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减少1户,池州市实验幼儿园已划转到教育集团。 纳入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65.0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65.0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17 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56.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6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6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5万元,占76.2%;项目支出87万元,占2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6.6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6.6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9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52万元,占63.8%;教育(类)支出49.74万元,占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8万元,占7.8%;卫生健康(类)支出5.55万元,占1.6%;城乡社区(类)支出30万元,占8.4%;住房保障(类)支出16.07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6.08万元,支出决算为35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追加市妇联综合考核奖。其中:基本支出269.66万元,占75.6%;项目支出87万元,占24.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安排的市妇联当年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财政追加拨款。 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市妇联综合考核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财政追加拨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市妇联综合考核奖。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万元,比2019年减少9.74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妇联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妇女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池州市妇女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6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在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加强阵地建设,打造四新领域市级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培育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池州市妇女发展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60万元。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点均能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经考核验收,各项目点综合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度市妇联运行运转正常,扎实开展了五项行动两项建设,服务妇女创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市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因此无相关内容。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结果显示,项目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市妇女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认真落实好妇女专项经费的通知》(财行〔2012〕54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第2号文件精神,实现妇女人均一元钱目标,实施妇女发展经费项目,开展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助推乡村振兴,扶持妇女创业发展。打造市级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建强阵地;培育公益组织。2020年度实施子项目:妇女之家4个20万元,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个5万元,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1个8万元,公益组织培育2个6万元,四新领域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12个8万元,党建示范基地建设1个6万元,省项目以奖代补资金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加强阵地建设,打造四新领域市级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培育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实施达到预期要求,促进妇女发展;绩效评价对象是妇女之家4个,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个,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1个,四新领域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12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按照市绩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施要求,针对各子项目分别制定量化评分表;各项目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市妇联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市妇联制定相关项目量化考核评分表,各项目点根据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市妇联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和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考核验收,各项目点综合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按照池妇字〔2019〕8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市妇女创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单位申报、县区妇联初审、市专家组评审并经公示确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2020年3月份,市妇联组织县区妇联对项目点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入户走访,并指导项目点规范编制和按时上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后,市、县区妇联指导项目户按照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进度计划表,与此同时,项目点还编制了项目资金预算表。在市妇联、市财政审核确定后,各级妇联通过报刊、妇联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进行了公示,以扩大宣传和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池财行〔2014〕35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量化指标和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市、县区妇联多次到项目户督察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项目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11至12月份,市妇联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估。 (三)项目产出情况。一是举办各类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7次、复工复产女企业家心理团辅1次;二是推动项目点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以林下鸡、绿化苗和优质稻种植为主的林下养殖业和绿色农业;三是项目点采取“党支部 妇联组织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开发模式积极引领妇女增收致富;四是积极培养巾帼先进典型,带领妇女共同富裕;五是实施文明家庭系列工程,引导共建和谐社会。六是成立池州市清溪姐姐公益服务协会。七是创建党建示范基地1个。八是创建四新领域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12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女性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发挥好创业导师、创业基地等支持引领作用,精准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培训提技能,以技能促就业,在技能提升培训中注重技能与岗位相适性,帮助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竞争力;二是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引领全市女企业家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的进程中,凝心聚力、携手同行,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池州经济社会建设。三是通过“党支部 妇联组织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开发模式,帮助项目点所在村安排贫困妇女就业15人,人均劳务收入5200元,助推了脱贫步伐;四是进一步发挥了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的示范带动效应。五是妇联阵地建设得到加强,村庄环境得到改善,群众普遍满意。同时,妇女之家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地妇女之家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权益维权、结对帮扶等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妇女的作用日益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项目前期申报审核,在县区审核的基础上,市专家组评审并经公示确定。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督导。市妇联多次到项目点督察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县区妇联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多次对创业服务和培训活动进行指导;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市、县区妇联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采取培训、共同会商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加强规范管理,以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需进一步增强。因资金有限,每个项目点扶持资金额度不大,导致项目实施内容有一定的局限性,示范带动面还不够广。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发挥项目点的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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