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3-03-30 08:45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自立自强、励志成长、拼搏进取,推动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评选池州市第六届“十佳孝心少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池州市范围内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2.铭记党史党恩,传承红色基因,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学生道德,团结友爱,自强不息、阳光向上、奋发有为。
3.孝敬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为父母排忧解难,帮助父母家人照顾兄弟姐妹,代父母承担家庭责任;或替近邻、亲友照顾老人;或具有良好的孝道传承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事迹突出,在引领文明风尚中有较大影响。
二、评选方式
(一)组织推荐。由各县区妇联牵头,会同文明办、教体局、团委、少工委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实行等额推荐,全市范围内拟推荐候选人10名左右。各地要对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真实性。
(二)社会推荐。市妇联在“池州女性”官方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设立池州市第六届“十佳孝心少年”推荐平台,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参与活动。已经获得过池州市“十佳孝心少年”荣誉称号的不重复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评选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所推荐对象事迹的真实性,以及具有进行广泛宣传、弘扬的典型性。六一期间,活动领导小组拟召开“十佳孝心少年”命名大会,并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
2.各地要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的高度,将评选活动与传统文化教育、美德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将扶危济贫和公益资助相结合,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要广泛发动,深入发掘,通过妇联、文明办、教体局、团委等系统的网络平台以及乡村、社区宣传栏等,进行深入宣传。
3.材料报送要求:推荐的初步候选人需提供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3张jpg格式的学习和家庭生活照片。照片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照片文字说明以重命名方式完成,不需另建文档说明。推荐表中推荐词一栏用200字左右的精炼文字概况事迹。各县区妇联整理汇总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先进事迹和照片等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推荐表需粘贴个人2寸证件彩照或彩色生活照)报送市妇联家儿部。
联系人:周征;联系电话:0566-2088836;电子邮箱:。
附件:
1.池州市第六届“十佳孝心少年”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池州市第六届“十佳孝心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3.池州市第六届“十佳孝心少年”候选人推荐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