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2-06-07 11:06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激励全市广大军嫂和兵妈妈积极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支持亲人安心服役,展示她们立足本职岗位、爱国拥军、积极奉献的良好风貌,市妇联、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决定,开展池州市第十届“十佳好军嫂”暨第四届“十佳兵妈妈”评选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十佳好军嫂”
1.政治素质高。爱党爱国,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事业。
2.工作业绩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成绩显著。
3.道德品质优。勇挑家庭重担,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乐于助人,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4.教育子女好。大力弘扬母爱精神,以德育人,科学施爱,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
(二)“十佳兵妈妈”
1.爱党爱国,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子女安心服役,献身国防,视子弟兵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做实事的兵妈妈。
2.关心孝敬老人,悉心抚育子女,家庭和睦,团结邻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3.立足本职,努力工作,辛勤劳动,热心公益,社会反响好。
4.鼓励子女在部队建功立业,子女在部队表现优秀。
二、评选范围
(一)户籍在池的现役军人妻子(母亲)均可参评,评选重点向乡镇、农村等基层军属倾斜;
(二)长期在边防、海岛、高原等条件艰苦地区服役的军人家属优先;
(三)丈夫或子女在部队立功受奖(师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家属优先;
(四)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情况,仍勇挑重担、自强不息的军人家属优先;
(五)分居两地的军嫂优先;
(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军嫂、兵妈妈优先。
曾荣获市“十佳好军嫂”和“十佳兵妈妈”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组织领导
由市妇联、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牵头,成立“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评委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成员从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条件,从本地、本系统实际出发,进行自下而上地推荐。各县区务必要将此文件转发至乡镇、县区直单位,择优向评委会推荐。
2、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优秀军属自荐,可在池州市妇联官方网站下载表格填报(发送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凡符合条件者,评委会将委托相关组织考察了解情况,报送有关材料。
(二)组织评选。评委会择机召开评选会议,根据候选人事迹,确定池州市第十届“十佳好军嫂”和第四届“十佳兵妈妈”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命名。“八一”建军节前夕,公布评选结果,召开命名大会,颁发凯发一触即发的荣誉证书,届时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典型宣传。通过多渠道全媒体广泛宣传十佳人物典型事迹。被命名的“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将优先推授“最美双拥人物”等称号。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组织评选。各县(区)妇联、双拥办要密切配合,共同协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组织及群众意见,严格把关。市直各单位也要对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的军嫂进行摸底,做好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开展摸底推选,把真正符合评选条件、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的优秀军嫂和兵妈妈评选出来。
3、积极开展宣传。要结合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向好军嫂和兵妈妈学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军人家属的良好氛围。
4、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报送材料包括:“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候选人推荐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300字左右事迹简介(含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一式四份和电子版,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于7月10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刘昕;联系电话:0566-2088369;邮箱:。
池州市妇联 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池州市双拥办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