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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池州市“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8-09-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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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妇委会,各县(区)妇联,九华山、开发区、平天湖妇工委,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选树和宣传各行业妇女典型,引领和激励各巾帼文明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建设“三优”池州中做出积极贡献,市妇联、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池州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岗对象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区等以城乡妇女为主体的一线集体和岗位。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组的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全体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申报方法和工作要求

1、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推荐。拟确定的岗组名单在当地公示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2、审核把关。市妇联、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妇联要对推荐岗组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市妇联、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联席会议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拟命名的池州市“巾帼文明岗”名单进行为期五天的集中公示。

3、材料报送。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800字。对推荐的岗位除填写好推荐表,还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特色鲜明、文字简洁、事迹突出,内容生动。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4、加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巾帼文明岗”的先进事迹,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张玉珍

联系电话:0566-2088365

电子邮箱:1355072595@163.com

附件:1、池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池州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池州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联席会议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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