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8-03-30 17:19 |
江南产业集中区妇委会,各县区妇联,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妇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高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提升全市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和能力,市妇联决定组建“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并组织开展讲师团成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时间
1.计划面向全市选聘15-20名讲师团成员,所有关注家庭教育、热爱家庭教育、志愿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有识之士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个人自荐通过“池州女性”微信公众号或池州妇联官方网站报名,填写《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由各县区妇联负责组织申报(每个县区至少推荐两名),填写《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填写《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汇总表》(见附件3)。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15日,通过网络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送纸质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职称、获奖凯发一触即发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单位推荐人员由县区妇联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上报纸质材料。
联系人:周征;联系电话:0566-2088365,18056618120;电子邮箱:;
地址:清风东路99号市委大楼四楼436室。
二、讲师团成员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家庭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家庭教育工作;
3.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两年以上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4.能保证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授课所需时间;
5.有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优先。有公开讲授经验、有相关研究论著成果、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讲师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对被聘用的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颁发聘用证书,并对参加送课、授课和宣讲活动的讲师给予适当的补贴。
2.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知识公益讲座、心理咨询、团辅、宣讲活动,向广大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指导家长科学教子,提升家长素质;
3.每年须深入学校、社区、乡村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或有关家庭教育活动2场以上;
4.认真听取主办单位和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定期接受统一组织的评比与考核。
四、有关要求
1.讲师团成员工作为志愿服务性质,成员不脱离原单位,所在单位应当为讲师团成员活动提供方便。
2.讲师团成员要服从统一管理,积极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
附件:
1.《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请表》
2.《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单位推荐表》
3.《池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单位推荐汇总表》
4.讲座参考主题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