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妇联发展部 发布时间:2018-03-19 14:33 |
按照省财行〔2014〕887号和财行〔2018〕152号文件要求,2018年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在项目单位申报,市、县(区)妇联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及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暂定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4个,资金159.7万元,其中:“妇女之家”项目6个、“美丽家园行动”项目6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1个、“徽姑娘农家乐”项目8个、“女子专业合作社”项目3个。
现将2018年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如下(见附件)。项目资金按照分配计划由市财政局直接下达至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财政局要根据县级报账制要求,按项目实施进度予以报账。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各级妇联、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各项任务。
附件:2018年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19日